安全标识牌的供货范围见附表1、附表2。
管道名称、介质流向及色环的供货范围见附表3、附表4。
设备主人牌的供货范围见附表5
设备标志牌的供货范围见附表6。
地下设备设施标志牌的供货范围见附表7。
空白标志牌的供货范围见附表8。
投标方确保所供货物,满足招标方对材质、样式、尺寸规格和使用的要求,并提供相应的安装技术支持。无保温管道的色环固定装置(不锈钢材质)由投标方提供,固定装置可根据现场实际安装需求进行调整。
三、技术要求
1.编制依据
1.1《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》DL/T1123-2009
1.2《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》-2011
1.3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》中国华能集团
1.4《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》DL/T5210.1-8-2009
1.5《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规范》QHNWHSHEOS-028-2018
2.安全标识牌技术要求
2.1标识牌规范
2.1.1制作、供货范围: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清单进行生产区域安全警示牌的制作、安装,详见本规范书附表1、附表2。
2.1.2标识牌的设计、制作和安装要求美观、大方,依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》要求并参考需方提供的清单列明的外形尺寸及式样进行制作。
2.1.3附表2所有标识牌四周均带不锈钢框架(304),正面2cm,反面1.5cm,画面采用室外写真防晒、防雨工艺制作,画面贴在0.7mm镀锌板,框架用1.5cm镀锌方管支撑。如投标方实际厚度本规范有出入,应在制作前通知招标方,标识内容应严格遵照招标方规定,不能擅自改动。
2.2标识牌工艺要求
2.2.1所有标识牌上的名称采用电脑排版、字体及图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《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》-2009要求制作。
2.2.2标识牌框架四周毛刺处理干净,框架整体光滑平整。
2.2.3投标方选定的标牌首先制作2个样板,到招标方现场进行安装,经招标方确认后再成批量生产,否则,由于双方认知失误而造成招标方不予验收,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。
2.3标识牌安装
2.3.1标识牌安装应采用膨胀螺栓紧固方式固定。
2.3.2附表2中的标识牌应安装在门口明显的位置,室外高度1.5米,室内高度1.2米,易于识别,与整体环境相适应。
3.管道标志标识技术要求
3.1管道名称、介质流向及色环材料为反光铝板,表层为反光膜,规格尺寸按照《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》规定执行,中文字体为文鼎中黑或黑体加粗,数字及英文字体采用Arial,白底红字。
3.2管道名称、介质流向及色环的规格尺寸应符合《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》、《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》的要求,具体规格见下表:
管道名称、介质流向及色环规格尺寸要求
单位:mm
管道外径 a b c d e 字宽
≤100 40 60 30 100 60 50
100~200 60 90 45 100 80 50
201~300 80 120 60 150 100 70
301~500 100 150 75 150 120 100
>500 120 180 90 200 150 150
3.3介质流向标志牌底板尺寸由投标方依据具体内容确定,但必须确保整体的美观、一致。
3.4为方便现场安装,介质流向、介质名称及色环分别单独制作,但同一位置的介质流向、介质名称标牌底板的宽度(高度)应保持一致。
3.5水平安装的管道标示牌,文字应自左向右水平书写;垂直安装的标示牌,文字应自上向下垂直书写。
3.6介质名称内容应与招标方提供的内容保持一致。
3.7色环长度由投标方自行计算,其长度应确保安装后压接部分的长度不小于100mm。
3.8投标方应先提供样品供招标方检查确认,招标方确认后方可批量制作,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。
3.9安装环境温度最高可达100℃,制作材料必须能够在此环境下色泽、尺寸不发生明显变化;
3.10色环制作反光条必须符合国标要求,并符合GBT3181-2008《漆膜颜色标准》色号的规定。
3.11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按清单内不同专业分别打包,否则招标方不予验收。
4.设备标志牌技术要求
4.1设备标志牌材质为1Cr18Ni9Ti抛光板(单独说明的除外),主设备牌厚度为2mm,辅助设备牌和一般设备牌厚度为1mm。
4.2中文字体为文鼎中黑或黑体加粗,数字及英文字体采用Arial,镂刻凹形红字红框,字体大小参照标志牌大小适当调整,其规格尺寸按《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》、《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》规定执行。
4.3主要辅机设备标志样式及尺寸要求见下图。